转发《关于做好第五届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7-25浏览次数:字号:[ ]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市直属(代管)中小学:
  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是由苏州旅港同胞、香港实业家周文轩博士倡导并提供部分奖金设立的,旨在鼓励秉持爱心育人理念并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苏州市中小学校德育教师。现根据《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章程》,就第五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分配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中,从事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的班主任、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思品课教师、德育管理干部(含德育室正、副主任或学生处正、副处长,共青团专职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分管德育的校级领导,区以上专职德育教研员、德育管理干部)。
  评选名额共362名。具体分配:张家港市、常熟市、吴江市各30名(其中“双十佳”候选人各2名),太仓市、昆山市、吴中区各25名(其中“双十佳”候选人各2名),相城区、园区、高新区各20名(其中“双十佳”候选人1名),沧浪区、金阊区各15名(其中“双十佳”候选人1名);平江区17名(含平江实验学校初中部2名,其中“双十佳”候选人1名);苏州市直属(代管)学校90名(其中“双十佳”候选人2名)。
  二、评选条件
  1.近三年内,连续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及德育研究与管理岗位上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称号的;
  2.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行为规范教育方面,或者在组织学生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方面,或者在转化问题学生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学生欢迎的。
  3.周氏德育“双十佳”除符合以上条件外,应该在德育创新、转化问题学生、班集体建设等方面工作特别优秀且事迹感人,或取得有价值的德育工作研究成果并在市、区内推广的。
  三、评选程序
  1.学校评选推荐。所选对象均应在相应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2.各市、区教育部门对照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3.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四、推荐材料的报送
  各市、区均须在8月底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名册和《苏州市海外周氏德育奖励金审批表》报市教育局政宣处;市直属学校须于8月31日前完成报送工作。其中,参评周氏德育“双十佳”人选的须另附2500~3000字事迹材料。
  五、表彰与奖励
  表彰奖励仪式将在10月举行。对获奖教师,颁发由周氏德育奖励金评审委员会周严云震主任签发的荣誉证书和500元奖金,同时由各市、区分别配套奖励500元,共计1000元。
  六、组织工作
  本次奖励金评选工作由苏州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政宣处办理。联系人:范太峰,联系电话:65211041。
  附件:1.第五届苏州市周氏德育奖励金推荐名册
  2.苏州市海外联谊会周氏德育奖励金审批表(样表)
  3.“双十佳”候选人推荐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教育  德育  奖励金  评选  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7月20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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