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举办“苏州市中小学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09-11-16浏览次数:字号:[ ]

  各市、区教研室、各直属校:

   自2007年以来,苏州市教科院组织了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该项活动对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的学科素养有着重要的意义,对推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有着明显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不断提升,更好地引导教师把握学科、把握教材,在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的前提下,遵循教学规律、研究科学教学方法、持续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组织第二轮的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这次竞赛旨在引导教师更加科学地把握学科能力、更加注重优化教材的能力,更加关注指导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10年参赛对象为苏州市全体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和初中语文、物理、政治学科以及高中英语、化学、历史学科的在岗教师。本竞赛鼓励年龄超过40周岁的学科教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竞赛组织工作

    1.本次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阶段由各市、区教研室分别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选出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的教师;市直属学校初赛组织工作由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决赛阶段由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命题制卷,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

   2.竞赛内容的范围同第一轮的基本一致。以近5年的高考、中考试题及教材主干知识为核心。试卷总分值为150分,内容设置比例大致为:教材中的内容(含例题和习题)约占70%、近5年的中、高考试题约占20%、其他相关知识约占10%。

    3.各市、区的预赛工作应于2010年7月3日前完成。各市、区教研室于2010年7月11日前将各科预赛试卷、各科参加决赛教师的名单和预赛成绩报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管组。电子信箱:jysjgz@126.com

    4.决赛将于2010年暑期进行,具体时间到时另行通知

  三、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1.各市、区按预赛成绩设立各市、区级个人一、二、三等奖和学科团体奖。各市、区可按预赛成绩推荐本市、区的团体优胜奖第一名为苏州市团体优胜奖。决赛只设个人奖,不设团体奖。

    2.各市、区参加团体优胜奖评选的有关条件:

    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校参加预赛的教师必须满5人(含5人), 其他学科必须满3人(含3人);

   2)参赛学校所在学科的全体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全部参加比赛,未参加者均按0分计算,按竞赛成绩计算所在学校的参赛学科均分;

      3)若所在学校的学科组教师不满规定人数的,可由该学科年龄超过40周岁的教师自愿报名参加补足规定的人数,计算成绩办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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